陳可辛自曝:拍《投名状》,光劉德華片酬就1億,給的還是親情價

 

之後,陳可辛給本報記者算了一筆賬:“李連杰的《霍元甲》內地影片電影票房1.2億元,接著我們整部影片還有郭富城、金城武和徐靜蕾。當年郭富城、金城武執導的《十面埋伏》有1.8億元影片電影票房。這種算下來,《投名状》在內地必須有3個億的影片電影票房!”

當年,陳可辛的《投名状》投資共3億,劉德華片酬就1億,事後,陳可辛還非常感激地說:“很值,他給的是親情價。”

除了李連杰,《投名状》整部戲還有郭富城、金城武和徐靜蕾,但前面這四位的片酬卻不高,只有1600萬、1200萬和200萬。

可惜,公映後迴響差強人意,電影票房還達不到3億。

而且即使劉德華本次在《投名状》的片酬高達1億元,陳可辛指出:“這還是他給的親情價。”

陳可辛在籌備影片前,就打電話給劉德華,邀請他參演《投名状》。

但劉德華不太滿意電影劇本,又不太好婉拒,就說想要1個億的片酬,本想讓陳可辛知難而退,居然陳可辛直接同意了。

在2007年,劉德華是片酬最低的亞洲地區女演員之一,他在攝製張藝謀的《英雄》時,片酬已經是7000多萬元了,影片在北美地區部部都賣錢!

很多人揣測《投名状》電影票房低的其原因,可能將是因為青年人對此種片不感興趣,特別是女性朋友,更多的人也看不懂該片的涵義。

許多人說,劉德華拿太多了,但陳可辛卻不這種指出。

陳可辛:“假如沒有劉德華,我們不肯掏出4000億美元攝製一部華語片,他是電影票房的確保!”

《投名状》整部影片,無論是服化、置景、道具、故事情節、節拍、對白、還是女演員的演出,幾乎都能打滿分的一部佳作。

但整部影片,在許多人內心深處,卻是讓人震撼的,或許對於陳導而言,口碑比電影票房更關鍵。

文章標簽   投名狀 霍元甲 十面埋伏 英雄